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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話說這陣子看一些有關婚禮的討論

看到有網友問說明年是"孤鸞年"不能結婚???

所以我就上網查了查何謂"孤鸞年"???

以下就是整理自奇摩知識&婚禮情報網站上的一些資訊~~~


破除『孤鸞年』的迷思
謝達輝博士東森新聞訪問

2005年歲次乙酉,生肖屬雞,最近流傳2005年為『寡婦年』之流言,且越傳越廣,甚囂塵上,

害得一些年輕朋友們心裡一慌,人云亦云,不明就 裡的趕在今年年底前匆匆點起花燭趕進洞房,

但到底為什麼會叫做寡婦年呢?

如果雞生而有知,必會『大嘆人類無知愚昧,何以寡婦年干『雞』底事?真是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?』,

來,讓謝達輝說給您聽:

要了解『寡婦年』的之前,得先提一下『孤鸞年』,

什麼是孤鸞年呢?就是在一年之中有兩個立春的節氣,該年就稱之為孤鸞年,

但謝達輝事先聲明,孤鸞年是一個無稽之談,那是好事者及一些語不驚人死不休的人,

還有結婚喜慶業者(如婚紗業、喜餅業……)為了生意叫出來的花招,

按照中國古代設立曆法,係以十五天為一個氣,三十天為一個節,

一年共有十二個節與十二個氣,並以『立春』為一年的起點,

依次是『立春、雨水、驚蟄、春分、清明、穀雨、立夏、小滿、芒種、

夏至、小暑、大暑、立秋、處暑、白露、秋分、寒露、霜降、立冬、小雪、大雪、冬至、小寒、大寒』,

終於大寒,再從立春開始,循環不息。其中『立春、驚 蟄、清明、立夏、芒種、小暑、立秋、白露、寒露、立冬、大雪、

小寒』就是『節』,另外十二個就稱為『中氣』,我國曆法並非一個月就剛好三十天,

而是大月設 為卅天,小月設廿九天,但節氣還是固定三十天為一個節的運行,

為了符合曆法的運作,所以「三年一閏,五年再閏」即每隔第三年及第五年就必需置閏月(即該年 多出一個月)去調整它,

也因為閏月的關係那一年之中可能會出現兩個「立春」,這出現兩個立春的年就被多事者稱為孤鸞年。

例如2004甲申年,農曆一月十四日才交立春,該年閏二月,多了一個月,所以年底十二月二十六日就交立春,

在同一年中出現兩個立春日,因此好事者認為一年之中有兩個「春」,若結婚就會導致桃花特別重而造成婚姻災厄,

夫或妻一方若犯桃花,則另一個必被冷落而形成孤鸞,故稱之為『孤鸞年』。

先讓吾人來看看近幾年的立春節落點在那裡:


*甲申年:20040114日交立春。國曆20042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
*乙酉年:20041226日交立春。國曆20052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
◎丙戌年:20060107日交立春。國曆20062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
◎丁亥年:20061217日交立春。國曆200724日。單立春

 戊子年:20071228日交立春。國曆20082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
*己丑年:20090110日交立春。國曆200924日。雙立春(孤鸞年)

*庚寅年:20091221日交立春。國曆201024日。無立春(寡婦年)

 辛卯年:20110102日交立春。國曆201124日。單立春


從上述交立春日的時間表上清楚看出2004甲申年有兩組立春日,稱為孤鸞年,

2005乙酉年,因為立春日已於20041226日提早交立春,而下一個立春是到2006年一月七日才出現,

2005年整年都看不到立春日,好事者就把它叫做「寡婦年」,

2006年又出現兩個立春,又是孤鸞年了,這 真悲哀,因為2005乙酉年屬於雞年,

所以有人硬把它跟「雞」扯上關係,說什麼「公雞」是「公有的」不專屬於某隻「母雞」,

所以在乙酉年結婚的新娘(母 雞)是「寡婦雞』,這真是不倫不類!

上表可以看出從20042016年中,只有三年為正常的單立春年,其餘十年不是孤鸞年就是寡婦年,

那對適婚年齡的青年男女啟不是都不能結婚,如此必天下大亂矣!

以上所述的「孤鸞年、寡婦年」可見是完全沒有根據,胡說八道的,

不然2004年孤鸞年不可結婚,2005年寡婦年更不可結

婚,連續兩年不可婚豈非天下大亂關係到生育、人口分配、學童讀書、就業、商業行為、政府行政……)。

謝達輝認為婚緣的優劣與個人八字中的固定屬性,如天干、地支的刑沖剋害,

六神的興旺衰弱與大運、流年的變動因數有關(稱為先天命),

以及婚後交友、工作環境、生活圈產生交織關連(後天環境),

與兩組立春日或沒有立春根本扯不上任何關係,

最重要的是一切禍福均掌握在您個人手中,而非取決於兩個立春的孤鸞或沒有立春日的寡婦傳說。


親愛的青年朋友與天下慈愛的父母親們,相信您看完這篇文章後,

絕對不會再去相信這無聊的傳說,讓那些好事者及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命理大師不要再妖言惑眾!



孤鸞年不可以訂婚、結婚??

訂婚與結婚都可以!


  
如果明年孤鸞年不能結婚~~那新娘秘書跟婚紗店不就要吃一整年西北風了嗎??

   孤鸞年能不能結婚,其實根本不重要!

     日子是參考用的,結婚只是一天、但生活是一輩子的

   兩個人在一起重點是『能不能認同對方』,結婚是兩個人生活的開始,而不是結束。

     適不適合,要從兩個人的價值觀、成長背景、決心和勇氣來看,比看星座或紫微還要更仔細。

   假設白馬王子和白雪公主結婚後,王子不想生 孩子,公主卻想生很多孩子,不管是不是在孤鸞年結婚,

   你覺得王子和公主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嗎?答案顯然是否定的。

   如果你和另一伴超適合的,就算是在孤鸞 年結婚,信心堅定的你們,怎會受影響呢?

    何況又沒有科學統計說,所有在"不好的日子"結婚的人就一定會離婚;

    相反的,如果結婚挑的都是"好日子",那離婚的人又是怎樣呢?




孤鸞年乃日本人的婚姻習俗,台灣早年受過日本人統治,因此老一代台灣人也延襲了這種外來迷 信。

   日本婚姻習俗的孤鸞年,指的是「丙午馬」這年,據說有一名丙午年出生的女人,無惡不作,大家不敢娶她,

   因此將丙午年視為不祥之年,並稱之為孤鸞年,60年輪到一次。

   由上可知,日本人的婚俗縱有忌憚,只是不願娶丙午年出生的女子,

     相較於我們的「孤鸞年」實是無中生有


   目前台灣的習俗是說,在農曆一年當中,出現兩次「立春」,這一年就是孤鸞年。

   根據傳說,在孤鸞年結婚的夫妻聚少離多,因 為「春」代表桃花的意思。

   一年出現兩個「春」,讓人聯想到「二度春」、「第二春」,甚至有「雙春」淫亂意涵,

   表示桃花不止一朵,婚姻不安定,可能會有外 遇,所以不利婚姻,而在孤鸞年的隔年沒有立春,也稱為寡宿年。

   談到「孤鸞年」,就會讓人想起民國七十八年、七十九兩年,

   當時民間傳說,民國七十九年歲次庚午,屬午馬年,就是所謂的「孤鸞年」,

   因此青年男女不宜在孤鸞年結婚,否則不能「鸞鳳雙飛」,也不能「白頭偕老」,

   丈夫會早死,妻子會守 一輩子活寡,會發生許多悲劇等等。甚至在民國七十八年也傳言下半年不宜結婚,

   假如結婚而在午馬年生了女兒,將來結婚不會幸福等等。

   事實上,此一訛傳謬說在民國六十六年、六十七年亦曾發生過,

   因為民國六十七年歲次戊午,屬戊午馬,一樣被誤以為是「孤鸞年」。

   如此說來,午馬年十二年一輪,民國九十一年歲次壬午,又是午馬年,是不是又逢「孤鸞年」?

   民間盛傳明年2009年(民國98年)是孤鸞年,

     靜宜大學講師林茂賢強調孤鸞年、寡宿年等不適合結婚的說法,都只是無稽之談,

     若過度迷信,到民國100年之間,只有民國96年可以結婚。

  
他表示,大陸或香港等地區反而認為一年兩次「立春」,象徵「雙春、雙喜」,適合婚嫁。




看完這些討論後~~

我深深覺得~~

結婚可以注重風水.八字之類的

像是一些禮俗啊

該注重的都還是不要捨棄

畢竟這是中國人的傳統!!!

但是~~

像這種[孤鸞年]"無中生有"的"傳說&迷信"

卻不能"過度迷信"!!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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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em03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